经申请人举报 “老赖”当街履行借款
17.03.2017 20:41
本文来源: 法院
2017年3月16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某小区外街道边,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人代理卢某当街履行拖欠了3年多的借款15000余元。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相识于2008年,2009年李某为竞标工程,向陈某借款2万元,后李某竞标失败后携款离开。该2万元为陈某打工积蓄,为收借款陈某四处奔波并于2013年9月找到李某,李某在偿还5000元借款后,重新签订借条并约定2013年11月30日前还清,但到期后一直拒不偿还。2015年11月,陈某起诉至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后,李某仍拒不履行。2017年1月,陈某再次起诉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李某财产进行查询结果一无所获,后多次通过点对点、总对总查询了解到李某在四川有几艘轮船,在重庆大渡口区有一套住房。查到该线索后,执行法官一方面与申请人联系,将掌握的被执行人情况,特别是在重庆的住房位置向当事人沟通,希望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线索,一方面执行法官立即到被执行人在重庆大渡口区的住房找人,在查找未果的情况下随即奔赴其四川老家,了解到被执行人已有10多年未在老家居住,但得到了其联系电话。执行法官遂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进行说法释理,并明确告知其如果继续拒不履行,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虽然执行法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被执行人李某始终不为所动,拒不露面。转机出现在3月16日一早,当天8点钟,申请人代理卢某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出现在大渡口家中,随即与执行法官联系,虽然还未到上班时间,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联系法警赶往重庆,当场在小区逮住被执行人。经过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下欠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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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7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