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电梯困人半小时内 维修人员必须赶到
重庆晨报记者 郎清湘 报道
坐电梯如果抠掉安全警示标识、或者破坏报警装置等一系列行为,将被罚款50元到200元,这些你同意吗?昨日,《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维修金余额不足怎么办?
相关业主按比例承担
如今,不少老旧电梯面临改造或大修,这些费用谁来付?对很多市民来说,的确是个问题。
办法对此给予了明确,分为两种情况:
1.已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规定程序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2.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承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协助组织相关业主筹集落实资金。
电梯救援要多久?
主城区不超过30分钟
伴随着老旧电梯的,还有电梯故障,那么,乘客被困电梯,现场施救要等多久?
办法规定: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主城区及中心城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区县不超过1小时。
在责任追究上,维保单位未按照要求履行维护保养职责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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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警示标识要罚款
办法第二十八条专门就乘客正确乘用电梯做出了八条规定,如果违反,不仅将被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还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的要求;
2.不乘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3.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4.不拆除、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识、电梯使用标识、报警装置、电梯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5.不触碰、损坏消防电梯专用操作按钮;
6.不乘坐超过额定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7.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
8.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