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被拘留

13.02.2015  12:45

来自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的消息,前日,一男子买了辆超期未审验的二手摩托车,还使用伪造的摩托车行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前日,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方家沟春运检查站执勤。14时许,民警对一辆由四川广安方向驶入重庆境内的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摩托车驾驶员叫刘某,是四川邻水县长流乡人,而刘某所驾驶的摩托车看着十分破旧。民警在检查刘某的摩托车行驶证时,发现了异样。这辆车牌号为渝BBDXX2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证上记录着:该车是2011年注册登记的,后来几年却一直没有年审记录。民警告诉司机:“超期未年审的机动车是不准上路的。

刘某焦急地解释:“警察同志,还没有到审的期限嘛,上面明明写着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还早着勒,喏,你看这儿。”任何机动车辆的年审周期都没有7年时间,这个车怎么出现了7年审车的周期呢?可是,民警仔细检查行驶证的副本,可上面的确写的是,下一次年审是2018年。根据相关规定,二轮摩托车自注册登记日起四年内每两年要审验,而这辆摩托车没有任何审验记录,行驶证副本显示审验截止期为2018年。

民警在系统中查询核实。电脑中显示这辆车牌号为渝BBDXX2的二轮摩托车超期未审验,已经被车管所注销了。民警再次查看了这辆摩托车的行驶证副本,发现数字8与其他数字明显不同,略微偏小,极不对称。“警察同志,那个行驶证是我买摩托车的时候一起买的,是卖摩托车给我的,说管到摩托车用到报废啊!”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刘某只有老实交代。

刘某说,这辆二手摩托车是他在一个二手摩托车市场花了500块钱买的,当时,他要求卖车给他一个行驶证,避免被交警查到当成无牌无证车辆给查处了。卖车的不仅给他找了个行驶证,为了打消他的疑虑,还在一台机器上把行驶证副本给改了,直接把审车期限延长到2018年。他一想,这下可捡了个便宜,怎么也划得来。

民警依法对刘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做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并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葛胜东 黄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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