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带过期食品“碰瓷” 见店老板报警拔腿就跑

03.09.2016  16:36

  先到一小卖部去买几样小零食,离开后再返回小卖部谎称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老板赔偿。8月31日,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一副食店老板就遇到这样的“碰瓷”,险些被讹。

  8月31日下午2点半左右,一位小伙子来到双湖路一家副食品商店,买了一瓶脉动、一包泡椒臭干子和一包脆豆腐。陌生男子付完钱后就离开商店,几分钟后,男子返回商店,他告诉商店老板陈某,他刚刚在店里买了一包酱香素鸡筋是过期食品,现在感觉肚子痛,要求陈某拿钱到医院检查治疗。

  陈某拿过那包酱香素鸡筋仔细查看,上面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10月,保质期3个月,的确是过期食品。可陈某转念一想,自己店里并没有酱香素鸡筋销售,这才恍然大悟,想到之前在网络看到过的类似诈骗行为,知道那包酱香素鸡筋是陌生男子事先准备好的过期食品,故意来敲诈的。于是陈某赶紧报警,陌生男子吓得立马跑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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