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 请认准这些接收单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截至2020年1月28日上午,全市累计接收支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资金6449.5万元。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7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武汉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根据统一部署,本次资金、物资捐赠可由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基金会接收,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捐赠接收单位
重庆市慈善总会
银行户名:重庆市慈善总会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 户:500102022010470010965
联系电话:023—63603966
网上捐赠渠道:登录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进行捐赠
物资捐赠联系方式:
境内:翁顺春023-63886085 15826069710
境外:徐 进 15823103969
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
银行户名: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
开 户 行:工行重庆加州支行
账 户:3100 0233 1902 6406101
联系电话:023—61758044
网上捐赠渠道:登录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捐赠
物资捐赠联系方式:
境内:朱友平 023-61758058 13996502813
境外:彭璐 13647607702
三、当前,针对我市医疗机构所需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物资需求较大的情况,捐赠物资原则上以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物资为主。有关技术参数如下:
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要求
一次性医用口罩:GB19083—2010
防护服: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GB10213--2006
四、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五、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湖北省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考上述要求进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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