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商业险开始在重庆市试点
22.11.2016 09:0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1月21日,记者了解到,目前,主城区已开始试点疫苗商业险。
据了解,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对预防接种出现异常反应的,全面落实补偿政策,并鼓励探索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通知》要求,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市财政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异常反应的,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而一类疫苗赔付的标准,按照《重庆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执行,以死亡为例,其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额=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入均可支配收入×补偿年限。
此外,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也开始试点疫苗商业险,即在政府补偿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对投保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进行额外的补偿,从而减轻异常反应受种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据了解,保费并不高,一年的保费从10元到100元不等,最高赔付20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疫苗保险条款中的“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2.11.20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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