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示范引领 重庆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稳步推进

05.03.2015  13:43

2013年,重庆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省市之一。市农委高度重视,确定了“因地制宜,短期试点与长期规划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分类指导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无害化处理试点模式

结合我市“五大功能区”定位,探索具有特色的无害化处理试点模式。在位于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具有大山区特点,以规模养殖为主的 黔江区 ,整合公益服务资源,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纳入该区餐厨垃圾处理场子项目进行建设,并配套建设了病死猪收集点,按照“委托处理”要求探索了“餐厨垃圾配套”处理模式;在位于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具有山区和库区特点,以散养为主的 忠县 ,争取三峡移民项目后续资金支持启动了该县处理场及收集体系建设,按照“纯公益”要求探索了“政府主导运作”处理模式;在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具有农区特点、规模养殖为主的 合川区 ,按照每个处理点辐射周边4-5个镇街要求在养殖场建设处理点,探索了“养殖场自建自营、政府适当投资补贴”处理模式;在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具有农区特点、规模养殖和散养并重的 荣昌县 ,通过政府投资建设了3个处理场,通过“公益服务”外包向企业购买病死猪收集处理服务,探索了“企业化运作”处理模式;在位于都市功能核心区、辐射主城九区的 市无害化处理场 ,更新建设了2套高温生物降解设备,开展了处理工艺比对试验、培训和示范,探索了大城市市区“代作处理”处理模式。

二、争创条件,大力推进无害化处理试点配套机制建设工作

    我市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创造条件,推进试点配套机制建设工作。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推进了试点工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整合生猪调出大县、规模化标准养殖、生猪保险和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项目资金3765万元,用于无害化试点工作。协调保险部门,增加生猪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把实施无害化处理作为病死猪出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从源头上防止了买卖和乱扔病死猪的行为。

三、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坚持“”上示范,“”上引导,统筹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我市在推进试点区县(单位)工作基础上,对非试点区县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关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目前,《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今年将出台实施。力争到2017年,建成覆盖全市各个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努力确保没有乱抛病死畜禽危害环境和食品安全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