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痉挛手术后半边偏瘫,他向医院索赔330万
36岁的皮伦没有想到,两年前的面部痉挛,会改变他此后的生活。在医院做了手术后,他出现左脑部脑溢血,并逐渐发展成半边瘫痪,经司法鉴定为四级伤残。今(25)日上午,渝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中,皮伦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尽到相应义务为由,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30万余元。
做手术后竟逐渐偏瘫
2015年2月25日,皮伦因左部肌肉痉挛,到重庆某医院(以下简称某医院)治疗。三天后,皮伦做了“左侧面部神经显微血管减压术”,术后竟逐渐偏瘫。2015年9月17日至10月11日,皮伦再次到该医院治疗,但仍未好转,他随后辗转5家医院进行康复治疗。2017年4月20日,皮伦向渝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5日上午,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皮伦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上。他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头部右侧有一处略显凹陷。开庭前,他出门上厕所,走路一瘸一拐的,左手端在胸前不能动弹,行动不便。皮伦委托了一位律师帮自己打官司。对皮伦当年在医院做手术,而今半边身子偏瘫等基本事实和案由,双方均无异议。不过,在事实理由陈述的细节上,双方却各执一词。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向医院索赔330万余元
在法庭上,皮伦委托律师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书称,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左侧面部神经显微血管减压术”术后风险评估不足、处置欠妥,致皮伦偏瘫,被鉴定为四级伤残。
据此,皮伦向渝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康复费、续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309701.28元(330万余元)。
庭上,皮伦表示,他的月收入大致为1.2万左右,由于医院的失误使其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恢复期间家庭的正常开销应由医院负责。此外,从痉挛手术后至今的的两年间,皮伦在6个医院进行了治疗,产生了交通费、住院治疗费、护工费等各种费用。至于续医费、残疾赔偿金等,则是按照司法鉴定书的标准予以赔偿。
医院要求重新鉴定
对于皮伦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赔偿的诉求,医院出庭应诉代表回应称不能接受,“我们也是今早刚看到司法鉴定结果,对于这些内容还不清楚,请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被告医院方辩称,皮伦的手术“可以说是成功的”,其偏瘫并不是手术造成的后果。
“住院期间,按理来说病人不得出院,对皮伦因自身原因离开产生的交通费,我们不予认可。此外,还有一些费用无法证明是否与病情有关……”医院方表示,将请求重新鉴定。对于这一诉求,法院予以通过,宣布择日重新开庭受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实习生 何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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