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扎实开展2015年“瘦肉精”专项监测

21.05.2015  20:28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15〕6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5〕42号)要求,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兽药饲料检测所)于2015年3月~5月开展了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第一阶段抽检工作,共抽检了308个养殖场(户)的624批次育肥后期猪、牛、羊的尿样,监测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个项目。经现场快速筛查全部为阴性,第一阶段所抽样品全部合格,未检出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市动物疫控中心接到农业部办公厅农办牧〔2015〕6号文件后,及时研究部署,落实监测任务和责任。制定了《重庆市2015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并送市农委下发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5〕42号),根据各区县养殖情况,将全市500个养殖场的监测任务分解到牲畜养殖区的30个区县。明确了职责分工,由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抽样和用胶体金试纸条快速方法对样品进行现场筛查;市动物疫控中心负责胶体金试纸条的发放和对区县进行技术指导,对筛查出的阳性样品进行确证,并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和上报。

各区县按照市农委渝农发〔2015〕4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使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本次共抽检全市30个区县308个养殖场(户)的624批次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尿液,抽样基数达6.86万余头份。其中,抽检269个生猪养殖场(户)猪尿546批次、抽检26个肉牛养殖场(户)牛尿52批次、抽检13个肉羊养殖场(户)羊尿26批次。

本次抽检的624批次尿样均由各区县技术人员用胶体金试纸条现场快速筛查。经现场筛查全部为阴性,第一阶段的所抽样品全部合格,未检出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此次抽检已超过全年任务的50%,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