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在床无法应诉 法官抵家巡回审判
01.06.2016 10:38
本文来源: 法院
这起纠纷是这样的:2015年11月10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徐某签订《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建筑施工合同》,约定李某对徐某的危房进行改造,由徐某支付李某工程造价款52500元。改造完成后,徐某于2016年2月26日搬入居住,但一直未向李某支付装修款。李某索要不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承办法官原定于5月10日在洛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但庭审前却出现了一段插曲“徐某的妻子朱某急匆匆来到法庭,诉说被告徐某因高血压导致脑溢血瘫痪,无法活动,卧床在家,无法来到法庭参加庭审。为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准确查明案情,法庭负责人与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家中开庭,并由徐某的妻子朱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去往徐某家的途中,原本可以勉强通车的道路,却由于施工阻塞只能步行。经过半小时的艰难徒步,法官终于到达被告家中。庭审进行顺利,案件将择期宣判。庭审后法庭负责人和承办法官还关切地询问徐某的病情,希望其早日康复。
徐某妻子朱某表示,法官徒步来到交通不便的山村中开庭很不容易,真诚感谢法庭就近开展巡回审判以及对徐某病情的关心,徐某一家将服从法院判决。
旁听案件庭审的新石村村委书记表示,希望徐某尽其所能履行还款义务,村委会也会考虑徐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尽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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