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1.2万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18.05.2015  14:03

渝农办发〔2015〕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机关有关处室:

村社便道硬化建设列为市委、市政府2015年25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为把这项民生实事工程做实办好,市农委制定了《1.2万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确保民生实事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圆满完成。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1.2万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

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2015年5月14日)

 

村社便道硬化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25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23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督查室、重庆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加强2015年25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渝委督〔2015〕11号)要求,为切实办好村社便道硬化建设这项民生实事,特制定1.2万公里村社便道硬化建设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督查,促进各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不断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实施方案,促进工作开展,狠抓资金管理,进一步促进村社便道硬化建设民生实事项目有序有力推进。

二、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主动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民生实事承诺高质量兑现完成。同时及时掌握动态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并且对办事不力、进度不快的要跟踪督办,立查立纠,限时整改,一盯到底,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抓严抓实。

三、督查内容

(一)目标责任制情况。 主要督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村社便道硬化建设计划的通知》(渝农发〔2015〕26号)文件贯彻情况,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是否细化措施,是否确立责任领导和专项联络工作员,是否制定三年建设规划。

(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资金筹集是否到位,资金拨付流程是否规范、及时,项目资金管理是否符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有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情况。

(三)任务完成情况。 工程质量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标准。项目任务进度情况,月报、季报等报表是否及时报送,报送数据、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四)项目验收情况。 是否严格竣工验收,验收资料完整情况,验收档案是否规范。

四、督查形式

(一)查阅相关资料。主要查看实施方案、进度报表、资金报账材料、验收资料、档案规整等。

(二)实地督查,现场查看各项目实施单位2-3个现场点,主要查看项目实施地点建设标准、质量、进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关于项目建设相关建议。

(三)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相关实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安排。

五、督查时间

分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其中每年年初对上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每季度抽取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六、督查人员

为有效避免多头督查、重复督查,有效整合资源,完善协作机制,建立领导对口联系督查责任制度,市农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对口联系2-3个区县的督促、检查与指导工作(见附表),市农委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负责牵头联系协调村社便道硬化建设工作,每月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和领导报送村社便道硬化建设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附件

 

市农委领导对口联系1.2万公里村社便道

硬化建设工作职责表

 

委领导

联系区县

工作职责

夏祖相

涪陵区、渝北区、忠县

1.负责对口联系区县村社便道硬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指导;
  2.每半年到所联系区县督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2次。
 
 

王  健

大足区、云阳县、丰都县

詹仁明

北碚区、綦江区、奉节县

郭忠亮

沙坪坝区、潼南县、武隆县

秦大春

九龙坡区、璧山区、巫山县

黄深政

巴南区、梁平县

吴  纯

万州区、合川区、秀山县

高兴明

南川区、开县、万盛经开区

郭  伟

铜梁区、彭水县

龚必智

城口县、石柱县

陈建生

黔江区、酉阳县

刘保国

长寿区、垫江县

岳发强

江津区、荣昌县

颜其勇

永川区、巫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