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5〕1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际,制定了《2015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2015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 总体要求
2015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建设“平安农机”为主线,以依法办理业务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推动支持政策和安全措施落实,着力构建全面依法监理新常态,加强体系和装备建设,注重业务培训、安全宣传和技术推广,搞好安全生产检查,推动“三率”水平提升,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1.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不低于98%,拖拉机驾驶人持证率不低于97%,拖拉机检验率不低于85%,联合收割检验率不低于80%;
3.享受财政补贴的各型农业机械(不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备案登记率达100%,外籍拖拉机备案登记率不低于80%;
4.建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1个,达到部颁标准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居)150个;全国农机监理示范岗位标兵3名;
5.全面完成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任务;
6.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巡查率不低于80%,农机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整改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推进《重庆市农机安全及事故处理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监理法规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免收小微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探索建立农机互助保险体制机制。针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落实农机安全形势分析、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督导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机监理业务办理制度,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关。落实《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规范,提升安全检验覆盖面,强化农业机械的全面安全管理。完善各类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驾驶操作安全水平。完善细化农机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农机安全突发事件。
(二)全面依法监理,提升监管水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和农机安全监理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着力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工作,坚持依法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与安监、公安和交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持农机安全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假证、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一批危害农机安全生产的案件。认真组织农机安全“两化一整治”、农机安全“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加强春节和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活动,春耕、“三夏三秋”和汛期重要农时季节和重要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按照建设达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和作用明显的要求,充分发挥警务室在强化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作用,实现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
(三)深化创建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夯实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充分发挥安全引领作用。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区(县)、乡(镇)两级政府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地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方式,减轻基层负担,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切实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好、实施好,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开展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创建,把政治思想、工作实绩、示范作用等作为重要指标,弘扬正能量,真正发挥先进性引导作用,提升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整体能力素质。
(四)扩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拓展安全宣传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对话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监理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知识,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形成富有特色和推动力的农机安全文化,为实现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引导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深入农民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基层农民办好事、办实事,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加强协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加强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办事程序,提升农机监理业务办理规范化水平。
(六)突出科技支撑,提高装备水平。 在农业机械的设计、制造、运输、使用等环节中把安全贯彻始终,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装置、夜间反光标识,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预防事故发生。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履行职责任务,突出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试、农机事故处理和信息系统等建设重点,加强实地检验、事故勘察、信息平台等装备建设,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改善执法管理手段,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手段由传统的手工方式向现代的科技方法转变,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服务能力。通过配备和运用高科技的安全监管装备设施,提高工作效率;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将各项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纳入计算机网络平台,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数据采集、宣传教育、信息发布等于一体,实现各项业务互通互联、信息数据共享。要善于开拓创新,采用科学化、信息化的现代安全监管手段,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进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在整个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农机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主体地位,保障工作经费,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关于加大农机安全投入、将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扶持力度。要采取召开推进会、联席会等,积极协调财政、安监、公安等部门,形成部门协作常态机制。要高度重视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工作平台,积极完成建设任务,着力在抓好使用上下功夫,积极构建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坚持务实作风,确保工作成效。 各地要继续发挥和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四风”,自觉遵守“八项规定”;要养成实事求是,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紧盯年度重点工作,逐项落实贯彻措施,推进工作认真求实,完成任务注重求效;要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任务完成上,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建立季度轮回暗访制度,主动深入一线,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开展安全检查督导,着力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四)严格工作标准,坚持责任追究。 各地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履职尽职,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防止思想放松,作风不实,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建立定期工作讲评通报及安全检查台帐登记制度,对因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2015年度重庆市“平安农机”创建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5 年度重庆市“平安农机”创建目标分解表
项目
单位 | 平安农机示范乡、镇(个) | 平安农机示范村、居(个) |
合 计 | 25 | 150 |
万州区 | 1 | 3 |
黔江区 | 1 | 9 |
涪陵区 | 1 | 9 |
大渡口区 | 0 | 0 |
江北区 | 0 | 0 |
沙坪坝区 | 0 | 1 |
九龙坡区 | 1 | 3 |
南岸区 | 0 | 0 |
北碚区 | 0 | 1 |
渝北区 | 0 | 2 |
巴南区 | 1 | 6 |
长寿区 | 1 | 10 |
江津区 | 1 | 2 |
合川区 | 1 | 3 |
永川区 | 1 | 5 |
南川区 | 1 | 3 |
綦江区 | 1 | 4 |
大足区 | 1 | 2 |
潼南县 | 1 | 2 |
铜梁县 | 0 | 5 |
荣昌县 | 1 | 4 |
璧山县 | 1 | 10 |
梁平县 | 0 | 2 |
城口县 | 0 | 4 |
丰都县 | 0 | 3 |
垫江县 | 1 | 4 |
武隆县 | 0 | 3 |
忠 县 | 1 | 6 |
开 县 | 1 | 5 |
云阳县 | 1 | 4 |
奉节县 | 1 | 6 |
巫山县 | 0 | 5 |
巫溪县 | 1 | 5 |
石柱县 | 1 | 3 |
秀山县 | 1 | 5 |
酉阳县 | 1 | 5 |
彭水县 | 1 | 5 |
万盛经开区 | 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