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8〕9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8〕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的通知》(渝安办〔2018〕33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8〕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渝州行”活动的通知》(渝安办〔2018〕33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渝农办发〔2018〕93号)要求,决定6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农机手安全知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以压实安全责任、实施新颁规章、创建安全文化、曝光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推进农机安全文化“七进”(进农村、进农户、进集市、进校园、进农机合作社、进农机经销网点、进农机维修网点)活动,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内容
各地农机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切实组织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扎实开展安全主题和安全法规宣讲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要与农机合作社、农机经销网点负责人和农机操作手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积极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各地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深入一线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1日,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将正式同步施行,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利用安全教育会,深入宣讲;在组织开展“七进”活动中,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新制度、新规定广为知晓、深入人心;要深入一线基层,发放一批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三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政策宣传贯彻活动。各地要坚决落实好国家免征农机监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将驾驶证考试费纳入免征范围,实现农机监理免费全覆盖。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今年农业农村部将我市在南川区组织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办单位要周密谋划,认真制定方案;承办单位要精细实施,确保活动实效。各地也要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渝农办发〔2018〕93号)要求,按照区县政府统一安排,在广场、场镇等区域设立咨询台,面对面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同时,要指导乡镇、村社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繁华街道、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广场、集市、院坝等场所,以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猜和技术服务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月”舆论宣传氛围。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
各地要针对今年复杂多变的极端天气和“三夏”农机作业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田间作业区对农业机械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跟踪整改落实。要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要按照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变型拖拉机报废。
(四)扎实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要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采取农机事故图片展、播放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等方式,举一反三,严防类似农机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和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同时,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市政府安委会对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已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资料报送情况作为对各行业和个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为此成立以市农委副主任、市农机办主任为组长,市农机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农机监管处、农机综合处、农机装备处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导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活动的总体协调与信息收集。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也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机构,严密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与当地安监部门联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实施。
(二) 深入基层,确保实效
各地要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相结合,与日常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相结合,主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等一线农机作业现场,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果,努力形成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三)总结经验,及时报送
各地要及时总结农机“安全生产月”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安排专人收集活动中的视频和影像资料,加强信息报送。各地于5月29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每周三前将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电子版),7月2日前将《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附件)、活动总结、活动视频(不少于1个5分钟视频)和照片(不少于5张、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人:唐挺,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67855785。对不按时报送上述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要求进行扣分处理。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附件
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2018年6月)
填报单位(盖章):
农机安全 监管活动 | 现场农机安 全宣传活动 开展情况 | 现场农机安 全宣传活动 受益人数 | 农机安全宣传 材料发放情况 | 标语、横幅、展板、宣传专栏等建设情况 | 农机安全短信息发放情况 | 有关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 参加宣传活 动监管人员 | 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情况 | 农机驾驶人 培训情况 |
单位 | (次) | (人次) | (份) | (个) | (人次) | (篇) | (人次) | (人次) | (人次) |
当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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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 监管活动 | 处理农机 事故情况 | 开展安全 检查情况 | 检查农业 机械情况 | 纠正违章情况 | 排查隐患情况 | 隐患整改情况 | 参加执法活 动监管人员 | 机构之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 机构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 |
单位 | (起) | (次) | (台) | (起) | (个) | (个) | (人次) | (份) | (份) |
当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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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章):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