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印发《2015年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与鉴定计划》的通知

19.03.2015  19:07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市城乡建委制定了《2015年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与鉴定计划》,日前已通过《<2015年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与鉴定计划>的通知》印发给全市相关区县建设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应把培训与鉴定的任务分解到在建工程项目上,指导各行业企业(或项目部)制定建筑工人培训方案和计划,监督其实施,并做好建筑工人技能鉴定工作。
  《通知》提出,行业企业是建筑工人培训的主体,应按工程造价中人工费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建筑工人的培训和鉴定。要充分发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建立传、帮、带的师徒关系,开展建筑工人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