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监理所关于切实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通知

30.08.2017  12:42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万盛经开区农机监理站:

今年以来,开州“4.10”假号牌变型拖拉机发生翻坠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沙坪坝“8.20”变型拖拉机发生翻坠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和全市迎接十九大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市政府“7.11”、“7.20”会议精神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渝府发〔2017〕24号)要求,全市农机化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打好农机交通安全攻坚战和阻击战,打好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的歼灭战,坚决预防和遏制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形势研判,积极当好参谋

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召开农机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变型拖拉机安全形势,研究对策,为当地党政和区县(自治县)农委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全力配合搞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摸底统计,做好基础环节监管工作

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发挥行业基础环节监管主力军作用和优势,加强与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调动乡镇(街道)交安办、安监办、村居的积极性,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开展变型拖拉机全面摸底清理统计,建立台账,开展线下线上比对甄别,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发现违法案源及时依法移交,主动向上级报告,抄告同级安监、公安交管部门、属地乡镇政府。

区县(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牵头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把假牌假证、逾期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列为重点隐患排查与整治对象,自下而上逐级建立村居、乡镇(街道)、区县三级动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台账,定期更新,实行闭环管理。

三、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

要发挥公安交管部门道路上的主力军作用,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全力配合协助,落实公安部门、农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作用,加强警力配备,主动与交通、乡镇政府联合执法,同时发挥乡镇“五支力量”对乡村道路管控的作用,见车就拦、见车就查、逢车就登、逢车就测,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一批变型拖拉机违法案件,有效压制变型拖拉机违法空间。

积极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同作战,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源,打击变型拖拉机犯罪案例,震慑潜在隐蔽的违法分子,阻断源头。

四、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构建共防共治的长效机制

区县(自治县)对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要将变型拖拉机纳入乡镇交通安全“五支力量”“六位一体”和村居“七位一体”管控范围,采取人盯人、点对点方式严防死守,加强与区县(自治县)部门互动、相邻区县互动、市县上下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对变型拖拉机齐抓共管、共防共治的长效机制,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创建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宣传册(单)、明白纸、标语、流动字幕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常识,以办法制班、专题教育、典型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活动,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及其驾驶人开展“4·10”、“8·20”假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

六、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工作的落实

变型拖拉机整治已经纳入市政府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运行保障机制和执法巡查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市政府安委会交安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安交办〔2017〕101号),提出了“对发生变型拖拉机较大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巡警启动事故深度调查,除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外,立案调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刑事和行政责任”。请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履职,尽职免责,切实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以实干和实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