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三定三督两报告”夯实脱贫攻坚县级督查验收责任

14.01.2017  11:05
      一是“三定”,即定人、定点、定责。“定人”,指各督查验收组成员固定化;“定点”,指各督查验收组所负责乡镇(街道)固定化;“定责”,指各督查验收组对验收结论和督查结果负全面责任。
      二是“三督”,即督查、督改、督导。“督查”,指对照脱贫验收标准查问题找差距;“督改”,指督促各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将督查出的问题和差距整改到位;“督导”,指督查验收组的成员首先自己要研究政策,同时要善于和敢于发现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两报告”,即督查验收组要每季度督查一次,每季度末月30日提交一份督查验收报告,一个星期后提交一份整改报告。两份报告必须有明确结论和督查验收组全体成员、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亲笔签名。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