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短视频惹官司 女子被判赔偿2万元

17.11.2021  21:24

发布会现场。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消息,在网络上随手发布的短视频内容涉嫌侵犯企业商誉,一女子被企业告上法庭,最终被判赔偿2万元。 16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辖区两级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并发布第二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丰都县氏食品有限公司享有“叶大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门从事挂面、小麦粉生产销售。2020年10月,网民邹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一条短视频,对叶氏公司生产的“叶大哥”挂面进行评价,标题为“现在吃什么能放心,这面条真的能燃烧,而且烧过了有一股胶味”。视频发布后,多人在该视频下方评论区评论,例如“现在面条都这样,都加有食用胶,越经煮的面条越加的多”“投诉12315”等等。叶氏公司发现上述视频和评论后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邹某、字节跳动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叶氏公司经济和名誉损失共计10万元。

丰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发布视频前,并未经过专业机构科学检测,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面条不能吃的情况下,通过主观判断对该面条进行负面评价,并发布视频,对叶氏公司的商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判令邹某在抖音网络平台上发布道歉视频并赔偿叶氏公司损失2万元。邹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会上,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付琴介绍,本案是涉及言论侵权的典型案例,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公开传播事实必须遵守事实陈述大致客观的限制,该案例警示社会公众“言论自由有边界,侵害名誉必担责”。

据了解,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两级法院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1至10月,辖区两级法院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586件,办结破产案件12件,处置资产合计7499万余元,妥善处理各类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行政纠纷1235件,执结相关民商事案件20504 件。

此外,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多次举办“公众开放日”“代表委员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司法服务进民企”“民法典进企业”等活动,全年共走访企业20余家,向50多名企业家宣讲民法典,持续提升营商“软环境”,体现司法温度。

华龙网记者 余志斌

原标题:一条短视频惹官司 女子被判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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