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中小学校法治建设见成效
第一,“因材施教”创新法治教育。 各校根据不同学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小学法治教育以法律启蒙教育为核心,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法律常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学法治教育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
第二,“四个落实”丰富法治课堂。 安全法治教育教材做到人手一册,法治教育课每周一节,学校法治报告会每期一至两场,法治宣传专栏每月一换,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校园内定期更新法治教育警示标语,积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防护教育紧密结合。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宣传及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生动、直观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第三,“六个强化”夯实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强化法制校长聘用制度,聘请政治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并由县教委颁发聘任证书。二是不断强化法制辅导员制度。每学期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作宣传讲座,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县公安局将法制校长工作纳入到其年度工作岗位考核中。三是不断强化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四是进一步强化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法治教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五是不断强化家长学校联系制度,通过班主任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以“家校委员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六是不断强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三大活动”提高法治实效。 一是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治教育,引导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远离网吧,健康成长”大型签名活动,最大限度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二是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三是积极开展调查与理论研究。针对当前“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独生子女”增多和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犯罪低龄化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