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四个方面”抓实“三个必须”责任落实

01.09.2016  14:35

一是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执法三部曲”和本行业制定的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管理。

二是部门联动,打非治违。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告知专项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或执法工作,对于一个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行业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形成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有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程序,依法审批。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安全生产事项审批,发现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批部门要立即撤销原批准。

四是隐患排查,监管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并联动专项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针对隐患要及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