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执法强措施促林区和谐

09.10.2017  15:40

      今年以来,石柱县林业执法紧紧围绕“更新观念、规范行为、落实责任、提高水平、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促进林区社会和谐。
      一、更新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的理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守法的关系,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
      二、规范执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规定,努力把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活动都纳入制度的有效约束之中,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实行办案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具体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提高队伍水平。办案质量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根本保证,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一本示范案卷、一次知识竞赛、一批典型案件、一次执法检查”等活动,提高水平。
      五、强化网络监督机制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加强与乡镇林业员、护林员的信息联系,有效维护全县林政程序,探索建立网络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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