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给复产煤矿戴“紧箍咒”

21.10.2016  01:40

近日,石柱县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复工复产煤矿加强严格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一是认真对照检查标准对复产煤矿“严格打表”,鼓励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上的复产煤矿只开展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是要求复产煤矿坚决做到“四减”,不得违背采掘部署乱开头面。

三是对违反业主、矿长带班值班制度的,一律从重处罚。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发现在通风瓦斯、水害防治、顶板支护等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立案查处。

五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