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统一购买城乡居民住房保险

08.06.2015  18:57

  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推动农村保险事业发展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石柱县民政局与中国人保财险石柱支公司签订2015年城乡居民住房保险协议,为全县城乡居民统一投保130万元住房险。所保标的为具有石柱籍户口且在县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城乡居民的住房,以自然间为计算单位,保险金额为每户每年12000元。在保险期内,居民住房因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不明飞行物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倒塌或损坏的,人保财险石柱支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理赔。(胥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