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司法局为公证工作上“发条”

16.06.2015  13:04
  为进一步提升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意识,拓展公证业务,增强风险意识,石柱县司法局召开公证工作专题会议落实“五突出”措施,加强公证工作。

  一是突出学习。建立和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明确学习与公证事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公证服务拓展与规范之间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二是突出公证服务为民。要求公证工作要面向社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公证工作人员在办证过程中做到耐心细致,要将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杜绝生硬、推诿、扯皮。三是突出办证环节问题的查找。着力规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办证程序。四是突出办证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管理。注重每项具体的办证细节,从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到制作公证书、发证等环节重点把关,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五是突出内务管理。要用好用活公证信息平台,将公证业务、人员考核置于监督之下,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要购置必要的财务工具,如保险柜等。坚持公证处财务审核制度,每季度由县司法局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审核一次,每半年由分管领导和公律科审核,每年底将账务交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时,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当天办结的案件应当天录入信息平台,不得过夜。纸质档案材料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