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局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04.11.2015  08:34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服务工作,今年以来,石柱局立足职能,积极营造“四好环境”,全面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展“返乡农民工”创办微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500余户,解决2000余名农民工就业。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好环境。充分利用工商登记窗口、宣传公告栏及地方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结合重要节日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散发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最大限度延伸宣传面,开展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解读,有效激发农民工的返乡创业热情,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落实政策,营造准入好环境。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行业限制,按照“非禁即入、非限即可”的原则,允许农民工经营者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同时,放宽经营场所规定,允许返乡农民工出具居委会、村委会或园区管委会开具的证明文件作为经营场所登记资料申请工商登记,切实营造优质创业政策环境。

三是优化服务,营造帮扶好环境。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证照办理等方面的咨询业务,并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限时办结的高效便捷服务。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实地回访调研,为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的发展出谋划策,鼓励其找准定位、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当前政策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是强化监管,营造发展好环境。严格依法监管,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农民工就业创业营造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同时,大力整治虚假招工信息,净化招工广告环境,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石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