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局规范辖区广告经营秩序

12.10.2015  09:33

为切实规范辖区广告发布经营行为,进一步引导全县广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石柱局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为契机,三项举措加强广告法宣传、培训和广告发布行为监管。

一、开展集中培训,强化广告经营指导。该局采取统一集中的培训方式,组织全县60余家广告经营单位开展了新《广告法》修改内容的专题宣传培训会,对新《广告法》重要内容进行逐一讲解强调,针着重就户外广告的定义、形式、审批流程、登记要件等分别进行了详细讲解说明,并针对石柱电视台特别强调了《新广告法》新闻媒体广告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在原有建立全县广告行业QQ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新增广告经营主体吸收入群,并将相关培训内容及广告经营相应规范性要求及文件格式及时上传群内,规范指导帮助全县广告经营单位对广告内容的咨询解答。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新法实施氛围。一是通过石柱电视台、流动LED车、政务微博等多种媒体对《广告法》广泛宣传;二是各工商所利用日常监管巡查上门对广告经营和发布主体进行走访宣传,向其发放《广告法》单行本300余本,三是深入到乡镇、广场、集市现场讲解宣传新广告法,将新广告法以及注意重点打印成宣传单,派发给现场咨询的群众,提高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三、积极监管巡查,专项整治违法广告。采取专项检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方式,及时纠正全县户外广告发布内容。该局以贯彻落实市局对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要求为契机,组织各工商所对辖区医疗广告、房地产广告、火车站内广告等近期广告经营活动中反映的热点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监管巡查。整治行动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共发现两大类广告10余幅违法广告,并及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石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