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法院三项措施强化审判质效管理

26.11.2015  12:33
  石柱法院始终将审判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审判质效连年提升。

  全力以赴抓办案攻坚。1-11月,石柱法院共受理案件8103件,审执结6761件,未结1342件,收、结案同比分别增长50.14%和65.55%,33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超200件。面对严峻的形势,石柱法院狠抓办案攻坚,多措并举,成立审判事务中心,聘用8名书记员、司法警察集中办理文书送达、案卷扫描、整卷归档工作等辅助事物。实行固定加班与自由加班相结合,争分夺秒抓结案。每月召开质效分析会,每周督查结案进度。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带头作用,1-11月,院、庭长结案3474件,占结案总数的51.38%。截至11月,结案率达83.44%。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针对审判流程运转不规范问题,狠抓程序节点管控审判细节治理,强化整改落实。针对执行行为不规范问题,扎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内克执行乱、外克执行难。针对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审判权、执行权、监督管理权实施办法》,杜绝违规插手过办案,坚决抵制说情风。自行组织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教育活动,出台《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习以为常的不规范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树立动态管理理念,实行日监测、周自评、月通报,按月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会,总结上月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积案情况,明确工作要求,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类案裁判指导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辨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注重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努力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建立文书审核、差错案分析等制度,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信息录入、反复随意撤诉等专项治理,实现了案件质量逐案评查,减少了裁判文书带错出门,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来源:石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