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法院充分发挥退休干部 “四员”作用

04.11.2015  11:45
  石柱法院充分发挥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智力优势和经验优势,引导其积极发挥余热,真正做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一是当好“调解员”。根据法庭工作人员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不足的实际,返聘5名退休同志为驻庭调解员,协助法庭调解案件,传授群众工作能力,今年以来驻庭调解员共协助调解案件214件。

  二是当好“联络员”。充分发挥老法官在当地工作、生活时间长,威望较高、熟悉风土人情和地理环境、了解当事人性格等优势,帮助人民法庭送达法律文书、通知当事人等,有效解决“送达难”问题,1-10月,各法庭返聘的5名退休同志帮助送达法律文书1000余份。

  三是当好“灭火员”。返聘1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性格和善的老同志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引导诉讼和教育疏导,并积极参与信访老户稳控化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当好“教练员”。 老法官在审判岗位上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是法院最宝贵的财富。老法官利用自身的优势,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智慧、司法为民的优良传统和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等等言传身教,使年轻法官活学活用,缩短书本与实践的距离,尽快走向成熟。 来源:石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