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法院强化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

03.11.2015  11:08
  石柱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强化预警通报制度、严把案件审限,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规范文书审签制度、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严把审限延长、中止等关口,建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办法》、《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审管办按月通报“审执持续时间超六个月及以上未结案件”。加强对法官的审限理念培养,形成每天查看案件审限进度的工作习惯,熟练运用网上办案系统做到案件随报随结随归档。

  二是实行分级预警。审管办对超审限和临近审限5天、10天、15天以内的案件分别给予预警提示,每周对案件审限情况进行通报。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持续时间超法定审限、超期归档案件台账,每月定期通报到部门和个人。审管办对审理期限超6个月以上案件实施按月通报,并提交审委会讨论法定事由是否成立,对法定事由录入不成立的,限定结案时间,按每超期1天扣除法官10元工作津贴的标准处罚。对被连续通报2次的案件,由监察室介入督查。

  三是强化节点管控。以信息化为载体,在门户网站和公告栏中公开案件审判流程和执行流程图,提高审执工作透明度。以全流程为重点,严格送达、举证、开庭、合议、判决、归档等各节点的管理,案件每一节点的进度与网上办案同步进行。

  四是严把案件审限变更。审限变更由案件承办人提前填写《案件审限变更审批表》,书面详细报告延期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报主管院长审查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并建立台账登记,予以跟踪指导。 来源:石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