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精准脱贫打“组合拳”

10.11.2015  15:25
  一、发展产业要带动。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鼓励贫困户以财政扶贫资金、农房、土地和林地经营权等入股组建合作社,通过“保底分红”等政策,增加收入。引导贫困群众通过入股、务工等方式,参与高山休闲旅游地产开发经营和乡村旅游服务。积极试点财政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二、搬迁安置要主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优先向贫困户倾斜。贫困户搬迁,在原补助基础上再按人均2000元补助。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庄、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优先覆盖搬迁户,落实搬迁户必要的“菜园地”,实现每户搬迁户有1—2个增收项目。
  三、培训转移要促动。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手工艺技能和就业创业等培训。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
  四、医疗救助要拉动。鼓励贫困户以家庭为单位按居民二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要求乡村医生到贫困家庭上门服务覆盖率、贫困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到100%。
  五、教育资助要推动。对学前教育贫困儿童每年每生免保教费480—1500元,补助生活费66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初中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每生每期500元给予生活补助。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和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每年每生享受助学金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免交住宿费。对贫困户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高到每年8000元,还款期限延长至20年。全面落实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六、社会保障要行动。将2015年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230元/人/月,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需要由社会保障进行“兜底”的,通过“两线合一”,将其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