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局开展石油液化气经营情况专项检查

03.08.2015  13:28

按照县委、县府工作部署,近日,丰都局对辖区范围内石油液化气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执法车辆8车次,发放营业执照催办通知书5份,抄告相关部门10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巡查小组,明确各单位以及巡查干部职责,对辖区石油液化气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5户行政许可到期和5户未办理行政许可的,依照相关程序及时抄告县商务局。对非法储存的16个已充装气罐和50个空罐依法予以暂扣,并交由县商务局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对发现的5户无照经营户,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催办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手续进行了一次性告知。此外,执法人员还将石油液化气罐的使用、管理和存储的相关要求对经营者进行了提醒。(丰都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