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漠化土地减少183万亩
积极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三峡后续植被恢复等林业重点工程
深化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农户对林木资源的依赖,促进了林草植被的自然修复
加快异地搬迁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在岩溶地区实施异地搬迁、人口外迁和农地退出
6月16日,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安排部署,重庆市林业局对全市岩溶地区石漠化情况开展的第三次全面监测已经结束,全市石漠化土地与上一次监测相比减少了13.6%。
重庆石漠化土地
减少183万亩
“重庆多为喀斯特地貌,属于石漠化分布重点地区,是全国8个石漠化严重发生地区之一。”市林业规划设计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有36个区县不同程度存在石漠化土地。
2010年第二次监测时,全市石漠化土地共有1342.5万亩,通过持续多年治理,此次监测时为1159.5万亩,已减少183万亩。
这些石漠化土地分别占全市岩溶土地总面积的23.7%和国土面积的9.4%,占全国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7.7%。其中,巫溪县、酉阳县、奉节县、彭水县4个县石漠化面积最大,合计669万亩,占全市石漠化土地面积的57.7%。
给石漠化地区“穿绿装”
如果石漠化加剧,将导致生态环境恶化,降低土地人口承载能力,成为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主要诱因之一。
近年来,重庆多方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三峡后续植被恢复等林业重点工程,有效增加石漠化地区林草植被覆盖状况;深化农村能源结构调整,石漠化地区拥有家庭沼气池,使用液化天然气、太阳能热水器及电烤火炉的农户家庭增加,减少了农户对林木资源的依赖,促进了林草植被的自然修复;加快异地搬迁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在岩溶地区实施异地搬迁,人口外迁和农地退出,对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山长制”
通过近年来的治理,酉阳、彭水、巫溪、巫山、奉节、开州、黔江、丰都、武隆、秀山等10个区县植被得到明显恢复和增加,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得以减少,石漠化扩展蔓延的趋势得到遏制。
“全市石漠化面积仍然较大,接下来还要加大治理力度。”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实施,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创新性地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建立山长制(林长制)试点等林业改革举措。
今年力争完成治理石漠化土地60.45万亩。(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