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2000万研发补助 2020年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始申报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正成为重庆工业经济发展“重头戏”。5月7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该委于今日发出了《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全年均可按要求进行申报。
重庆市经信委表示,申报领域包括工信部确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向和《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重点产业领域。
从组建基本条件来看,创新中心应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牵头单位应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经济实力和高端研发人才,有承担并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有较强的整合行业创新资源、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创新中心股权结构合理,包括3家及以上本领域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等优质创新资源等。
从运行要求来看,创新中心应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研发力量。应设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应由行业领军人才担任主任;应有固定的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应有独立的办公场地、优良的研发试验场地和先进的研发试验仪器设备;其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等。
重庆市经信委表示,将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全年接受申报受理。并推出五项支持措施。包括加大对创新中心研发经费的支持、加大对创新中心研发成果转化的支持、加大对创新中心开展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大对创新中心人才培养的支持、加大对创新中心的融资支持等。
比如,从研发经费支持来看,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获得认定当年起,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根据其建设运行情况,连续3年给予每年不高于2000万元的研发补助支持;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获得认定的当年起,根据其建设运行情况,连续3年给予每年不高于500万元的研发补助支持。3年后,根据运行评估情况,择优予以重点研发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创新中心所在区(县)积极给予配套资金支持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