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破产审判规范!重庆这场发布会干货满满

21.01.2020  18:44

今(21)日上午,重庆市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完善破产审判规范,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新闻发布会举行。

发布会上,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市高法院近日集中出台了一批破产规范性文件。

市高法院副院长孙海龙介绍,2019年重庆法院审结的“”字号案件(包括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93天,虽然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案件在六个月内得以审结,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366天、487天,总体而言仍然偏长,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为进一步推动破产案件审理简易化、高效化,降低破产回收时间成本,市高法院于去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规范》。

孙海龙透露,该文件规定,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等情形的破产案件,应当适用简化审理。除特殊情况外,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一般应当在“”字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为进一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降低财产处置的费用成本,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市高法院还在去年12月30日出台了《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该文件规定,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应当通过网络拍卖方式进行。能够通过整体处置维护企业营运价值的,应优先考虑整体处置。

另外,市高法院、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注销有关问题的会商纪要》。该纪要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管理人或清算组在完成企业清税工作后,可持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裁定书等材料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下一步,市高法院还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快出台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完善破产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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