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多措并举确保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入攻坚阶段,沙坪坝区坚持“涉环保督察的工作任务不讲条件、涉环保督察的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涉环保督察整改的资金及土地优先保障”原则,全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区委、区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区长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5次带队督办梁滩河治理、工地扬尘、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区领导每半月调度1次分管部门督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管网建设维护、次级河流水质改善、工业污染整治等问题;针对空气质量、黑臭水体等重难点问题区领导每周调度1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狠抓空气污染治理,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建立三级巡查制度,开展巡查30余次,淘汰黄标车214辆,安装重点道路及重点尘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12套,整治家具、汽修等喷漆废气企业7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291家,制止乱焚烧180余起,空气中NO2浓度同比下降4.88%。强力推进水环境整治,编制梁滩河及支流“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落实各级河长责任,招募街镇志愿者先后出动2200余人次清理河道漂浮物和各类垃圾共1300余吨;投资近6000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投资2111万元进行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截污、清淤及河道两岸集中整治工程,清水溪、詹家溪流域建成截污管网5000米,完成清淤9.8公里,井双片区修建污水管网4400余米。预计到今年底,梁滩河水质达到V类,清水溪、詹家溪、凤凰溪、跳蹬河将基本消除黑臭。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巩固机制。在问题清单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项目布局、企业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严查大气、水、自然保护区等7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已整改完成的施工道路扬尘污染、农村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等问题,出台5个长效管理办法,确保污染问题不反弹。
四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将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人头,时间节点倒排到每周,重难点问题调度到每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每周督查1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区政府每月研究1次总体整改情况。发现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对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将整改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实绩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