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28.10.2016  20:33

 

一是拓展教育资源。 针对近年来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同比大幅增加的实际问题,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将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纳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范围,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拓展教育资源,近3年共投入近12亿余元,实施学校建设项目900余个,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学位2万余个,实现了教育资源的扩容提质,为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就读预留了足够空间。

二是开通入学“绿色通道”。 通过“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简化入学程序,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其在入学、编班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确定12所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为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就读学校,近3年共年接收农村转移人口子女1.28万人。

三是健全资助体系。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合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就学相关经费及时到位。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实现各级各类学生应助尽助,近3年共资助农村转移人口子女中的贫困学生2400余人,发放助学金180余万元,确保农村转移人口子女“零失学”。

四是搞好心理帮扶。 要求各校加强与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12所城区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就读学校均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倾诉信箱”,配备1名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有针对性地对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开展心理咨询,加强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尽快融入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