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原社保部门开具这些证明以后不用再开了
11.01.2019 09:26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这些证明再也不用你跑路去办了!1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发布通知取消了一批“证明”事项。社保领域究竟有哪些,一起看过来!
原由社保部门开具的这些证明以后不用再开:
用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后不再由个人提供。
取消此证明后,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此证明原索要部门为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原社保部门需要的这些证明以后不用再开:
NO.1
用于申请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被供养人的生存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孤寡老人或孤儿证明、养子女身份证明,以后不再由个人提供。
取消“被供养人的生存证明”
取消此证明后,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法定证照核验办理。
取消“婚姻关系证明”
取消此证明后后,通过法定证照核验办理。
取消“孤寡老人或孤儿证明”
取消此证明后,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办理。
取消“养子女身份证明”
取消此证明后,通过法定证照核验办理。
NO.2
用于申请增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待遇的独生子女证明,以后不再由个人提供。
取消“独生子女证明”
取消此证明后,通过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办理。
NO.3
用于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俗称病退鉴定)的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病情、病史证明,以后不再由个人提供。
取消“精神病、癫痫病病情病史证明”
取消此证明后,通过政府部门间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办理。
以上证明原索要部门为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
上游新闻记者 刘真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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