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法治荣昌建设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 ——荣昌县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
2015年1月16日,荣昌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该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区矫正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成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政府副县长王功华出席并主持会议,县人大副主任谢业林,县政协副主席王宏,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欧彬出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各镇街政法书记、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和民宗委、县司法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法制办、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的主要负责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法委的分管领导;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队负责人。
会上,昌元街道、广顺街道、盘龙镇和仁义镇政法书记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林贤甫,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世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骑总结了本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的履职情况,并结合本部门职能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作了讲话。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谦全面总结了全县社区矫正试点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试点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x人,累计解除x人,目前在册x人,其中缓刑x人,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谦同志对进一步加强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一是要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司法行政机关所有司法行政干警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作好承担更加艰巨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的心理准备。二是要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再提高。要按照中央,市、县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成军对该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二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四是工作保障更加有力;五是工作成效较为明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荣昌”、“法治荣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军常委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深化平安荣昌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全面加强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三是要强化保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有人、有条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最后,功华副县长强调,各镇街、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成军常委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尽快向镇街党委政府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以争取更大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要结合自身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