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一方案”!三年内 重庆8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达到这个标准
7月1日,重庆市政府召开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市民政局已印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显示,力争到2022年,全市80%的城乡社区达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
其中,2020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力争达到60%;2021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力争达到70%;2022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力争达到80%。
对于未建成的区域,要落实布点规划,确保建设。
对于已建成区域,要建立工作台账,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未达标的城乡社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制定“一社区一方案”,通过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补足面积,完善功能,限期达标。
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设置方面,民政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规范社区服务设施的标识挂牌和功能设置。
其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阅览室、社会组织活动室、社会工作室、残疾人康复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慈善物品保管室(慈善超市)、档案室、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市民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办公室等功能用房。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对外挂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吊牌。设施主体建筑物显著位置应配挂“中国社区”标识,有条件的可在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引导牌等加入“中国社区”标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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