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四男子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被民警当场抓获
04.06.2018 17:14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是重庆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渔的时期。可是,近日却有几名男子不顾禁渔规定,在长江流域私自捕鱼,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5月29日凌晨1时许,南岸区分局迎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迎龙镇某小区内实施非法电打鱼。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将正在实施电打鱼的何某、陈某、谭某和雷某四人抓获,缴获橡皮船2艘,电瓶2个,逆变器2个,舀鱼网6张,以及盛鱼的桶4个,并缴获非法捕捞的黄腊丁、鲫鱼、翘壳等10余斤。
经审讯,嫌疑人何某等人交代,近日鱼类活动日趋频繁,加之野生鱼肉质鲜美,几人便一拍即合,冒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禁渔期通告和禁渔规定,偷偷购买了橡皮船、电瓶、捞鱼网等工具,乘着夜色遮掩,来到迎龙镇某村落附近进行电打鱼。
民警提醒:2018年重庆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渔政部门将协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电、毒、炸”的方式捕捞天然江河鱼是犯罪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理或罚金。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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