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发现儿子非亲生 男子怒了

31.07.2020  21:02

南川方竹论坛微信公众号消息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

又高于生活

电视剧中的情节也时常会在生活中上演

而且往往更富戏剧性

近日南川法院受理了

一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起纠纷

竟是因双方协议离婚后的

一次亲子鉴定而起

本案原告李(男)与被告黄(女)某离婚后约定儿子由男方李某抚养。后李某通过亲子鉴定发现前妻所生儿子并非自己亲生,遂将黄某起诉至南川区人民法院,要求黄某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黄某支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7年,李某与黄某相识相恋,同年9月,黄某生育一子,但黄某生育时二人已吵架分开,李某并没有陪在黄某身边,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黄某将其男性朋友杨某作为孩子父亲进行登记,并为孩子取名为杨某。

后黄某找到李某,并向其解释杨某为其亲生子,李某信任黄某并共同抚养孩子成长,二人于2018年1月登记结婚。

时间过去一年多,二人感情破裂,2019年4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杨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生活费。

离婚后,李某在变更杨某姓名时按公安机关要求向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亲子鉴定,最后得到的结果却是一份“排除李某是杨某的生物学父亲”的鉴定意见。

李某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并非杨某生父,双方也未形成法律上继父子、养父子关系,李某对杨某并无法定抚养义务。

原告在受欺骗而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杨某而产生的财产损失被告黄某应当返还。对于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请求,被告隐瞒杨某非李某亲生子一事,导致李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将杨某视作亲生儿子悉心抚养。

悉心照料多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其中的震惊、愤怒、屈辱可想而知,确实给原告造成了心理创伤,对原告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困扰。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按每月1000元标准向原告李某支付从2017年9月起至被告黄某将杨某领走之日的抚养费,并由被告黄某在赔偿原告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原标题:悲催!南川一男子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一气之下将前妻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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