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火车7种失信行为 将纳入信用记录

21.01.2017  14:10
【摘要】 中国铁路总公司19日表示,铁路部门出台《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并从即日起实施,包括在动车组上吸烟、倒卖车票、无票乘车等在内的7种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

  ①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②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③倒卖车票、制贩假票;

  ④冒用优惠(优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优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

  ⑤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

  ⑥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

  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据新华社电 中国铁路总公司19日表示,铁路部门出台《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并从即日起实施,包括在动车组上吸烟、倒卖车票、无票乘车等在内的7种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

  这7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保存期限为5年,铁路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

  被列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的旅客如有异议,可通过12306客服电话或由所在地车站通过12306客服电话向实施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实施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查确认旅客信用信息错误、遗漏的,将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