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委建立三项制度强化科技平台管理改革

23.08.2015  09:22
      一是建立科技平台绩效评估制度。 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方式,对科技平台创新绩效、服务业绩以及开放共享程度等进行以定量指标为主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对科技平台奖励性后补助或惩罚性分类处置直至摘牌的重要依据。
      二是实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对平台建设单位、科技咨询专家等执行或者参与平台管理实施的不端与失信行为,进行客观记录和信用评级,并实行分类管理,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视情况取消其申报政府科研项目的资格。
      三是实行追踪问责制度。 在科技平台评审、绩效评估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逐级考核问责制度,并对市科委相关责任人、平台建设单位、平台负责人、科技咨询专家、第三方机构等责任主体实行终身追踪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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