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以下简称专家大院)既是服务“三农”、聚集科技资源和要素的有效载体,也是农村基层重要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基地。为进一步规范对专家大院的管理,提升专家服务水平和能力,市科委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专家大院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本次评估对象为全市91个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名单见附件1)。
2.各专家大院应按照评估内容及要求,对自身建设及运行情况自行评估,填写《重庆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及运行情况自评表》(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三份),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盖章后,于3月16日前提交至市科委农村处,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对逾期未提交自评表的,将按评估不合格处理。
3. 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靠专家,注重实效。评估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检查专家大院的建设和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和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专家大院发展。评估采取会议评议与现场抽查相结合形式进行。评估重点是专家大院“5大建设要求、8大功能与职责、5大考核指标”。其中,5大建设要求包括专家大院是够有明确的依托主体、稳定的科技特派员团队、具备软硬件条件、建成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带动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等方面。8大功能与职责包括发挥成果示范推广、科技中介服务、实用人才培训、技术集成创新、产业兴农富民、科学技术普及、科技金融担保、市场营销协作等八个方面。5大考核指标包括对专家大院是否切实推进成果转化、科技培训、科技合作、产业增效、新闻宣传等方面。
4.对运行良好的专家大院,市科委将结合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特派员工作择优给予支持。对评估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若主动放弃或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取消“重庆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称号。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评估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
联 系 人:范守城 奚 欢
联系电话:67618989 67914598(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重庆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名单
2、重庆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及运行情况自评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