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多举措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

08.06.2016  12:05

      一是加强创建督查。区政府制定《2016年乡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创建任务及时限承诺,督查室定期督查创建指标,考核结果全区通报。

      二是建立村庄垃圾收运机制。制定《农村垃圾收运管理办法》《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2016年完成50%的行政村庄垃圾清运,实现“户集、村收、镇转、区处理”。

      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规范建立饮用水源“一源一档”档案资料,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监测。

      四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引导畜禽养殖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发展。

      五是落实重点创建项目。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围绕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和创建指标,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