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区县安监体制完善工作
9月25日,市安监局组织召开区县(自治县)安监体制完善工作视频会,解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41号)具体要求,安排落实《通知》重点工作任务。
市安监局局长冉进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冉进红指出,9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通知》,对完善区县、乡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部署。“141号文件”就明确区县安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区县安监局全面设立巡查机构、区县安监局增加人员编制、独立设置乡镇安监办、明确乡镇安监办人员配备标准、明确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规定,厘清区县安监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关系,厘清乡镇政府与区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的责任边界和关系。“141号文件”的出台,是全市安监系统体制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饱含着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殷切重托;贯穿着市安监局党组的积极争取、多方呼吁;凝聚着全市安监系统干部的扎实工作、不懈努力。
冉进红强调,各区县要制定方案、积极跟进,各区县要将贯彻“141号文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积极跟进落实。要严格考核、重点督查。市政府安委办将把“市委15号文件”、“141号文件”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的重点任务目标考核,作为常态化督查的重点内容。要有序推进,确保稳定,当前正值十九大召开前夕,推进相关工作要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积极稳妥部署,平稳有序推进,确保工作推进与队伍稳定。冉进红还就当前及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建平主持会议。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安监的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各区县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