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合理确定税收分享比例

10.03.2016  23:09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剑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不仅涉及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实体税制改革问题,还涉及税收体制改革问题。在实施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而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这种格局将被打破。在我国近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弥补地方财力的缺口。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增值税仍然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应该在考虑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同时,通过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下划给地方,以及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限,健全和完善地方税体系,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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