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切实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渝北区高度重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2017年与2016年相比,全区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下降了53%,传染病发病率下降了21.31%,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第一,建制度明责任,规范防控管理。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从财务、采购、管理、排查、通报、责任等六方面完善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晨午检、缺课追踪、新生计划免疫接种证查验等10项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纳入督查。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各学校分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相关会议,部署防控工作,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岗位责任。三是强化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学校日常管理规范》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规范》,统一制定科学简便的卫生工作表册;加强信息化管理,启动“小豆苗”APP查验预防接种证明,为家长提供方便的同时,规范防控工作。
第二,抓培训强宣传,增强防控意识。一是定期组织工作培训。2017年全年组织10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专家引领、现场观摩、演练操作、培训考试”等方式,提升全区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防控能力。二是广泛宣传防控知识。区级媒体渝北时报、渝北电视台制作防控知识节目8个,各学校结合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宣传片、校园网络、微信、QQ群等多种载体,开展学校防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师生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防控知识。三是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免费为全区中小学生配齐健康教育教材,全区所有学校均按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采取以校为主、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以“七要七不要”“三字经”、儿歌等简单易记的形式,加强学生卫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增强防控意识。
第三,夯基础重提升,创新防控举措。一是创新日常防控“431”举措。即四个表格(晨午检记录表、病因追踪记录表、传染病报告表、消毒记录表)、三个证明(诊断证明、复课证明、返班证明)、一个登记(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全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档案规范。二是创新疫情处置“八严格”举措。严格晨午检,增加家长早检晚检;严格病因追踪,及时开展家访;严格首例病人管理,坚持疑似病人追踪;严格执行有例必报、每日一报、双向同报制度;严格预防性消毒,坚持疫情班级天天消毒;严格执行复学双证明管理,严把复学时间关、程序关、审核关;严格学生居家隔离,实施疫情班级错时就餐、分开集会;严格宣传教育,坚持家校联动,开展缺课学生免费补课,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三是创新食品安全“五监管”举措。巡查监管,实行片区蹲点责任管理,每月不定期巡查;主体监管,监管经营性质,严禁私人承包,监管卫生许可,防止无证经营;欠薪监管,建立“工人工资支付回访制度”,防止拖欠工人工资;货款监管,建立供货商信息,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每月进行货款支付回访,防止欠款发生;劳务监管,掌握劳务情况,防止劳务纠纷。“五监管”举措有效搭建了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监管系统和学校消费信息化追溯体系,对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四,促联动勤检查,前移防控关口。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区政府办牵头,区教委、区卫计委、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建立学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信息互通,加强工作协调,加强应急响应,加强对学校的专业指导。二是加强检查整改。采取膳食委员会检查、学校每周2次自查、部门联合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等形式监督检查学校防控工作,区教委领导干部到学校做到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三必查”;落实检查台账制度、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实行全区通报、限期整改和整改结果跟踪督查。三是改善防控条件。通过“五改”、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标准化卫生(保健)室建设、卫生示范学校创建和“明厨亮灶”工程等,大幅度改善全区学校卫生环境,为防控工作关口前移提供有利条件。
第五,快处突严考核,强化防控保障。一是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学校、区级部门、区政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突信息分级传输渠道,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畅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渠道。实行接报必处,片区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1小时内开始处置,2小时内分级报送处置情况,全程跟踪处理直至结案。二是强化风险保障。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2017年、2018年分别安排财政资金22万元、26.66万元为公办学校购买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取安全考核奖加分项鼓励民办学校自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截至4月底,180所民办学校自愿购买。三是强化考核力度。区政府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考核项目;区教委将此项工作作为学校督导考核内容,对防控处置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同时将防控工作纳入校级干部年度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列为校级干部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