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诉讼“门槛”低了 法院“大门”更好进

07.05.2015  20:28

5月4日,是全国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后的首个工作日,武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一大早便迎来了一波立案小高峰,在上班的一个小时内,就接待超过50人,比往常增加了近2倍。在5月4日当天,该院共登记立案42件,当场立案率达100%。该院立案庭庭长介绍:“新规实施首日,我院立案登记总体秩序平稳,案件数量略有上升,没有出现案件量井喷现象”。

门槛低了   能告就告  

上午8点45分,作为立案登记的带班领导,武隆法院副院长代军提前出现在了诉讼服务中心。他介绍,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避免发生“诉讼无门”现象意义重大。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转变,降低了诉讼门槛,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核心思想下,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变得更为畅通。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一律当场登记予以立案。

他举了个例子:在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前,在立案阶段就要出具提供给法院进行审查。如借条丢失或借贷时未立借条,在立案审查制下原则上就无法立案,但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后,借条就无须在立案阶段提供,只要有原告、有被告、有诉求,就可以登记立案了。

速度快了   心落定了

“您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立案条件,我们已登记立案,并将及时转给相关业务庭依法审理。您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登录我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查询案件办理流程进度”。上午9点10分,重庆隆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龙来到武隆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代理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成为武隆县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首位前来办理立案申请的代理人。仅仅耗时约10分钟,杨永龙律师就在现场拿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速度明显比以前更快了,能当场拿到受理结果,我和当事人心里都觉得踏实”。

据武隆法院立案法官介绍,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之前,法院实行立案审查制,从窗口收材料到立案审批、发放受理通知书,立案周期一般为2天,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往往需要多次往返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案件可当场立案。据悉,该院接下来还将引入POS机,实现诉讼费用的现场缴纳,届时当事人无需往返银行、法院送交收费回执,当事人的起诉立案过程将更加方便。

一次告知   胸中了然

“您好,这是案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书》和《登记立案须知》,您的案件我们已经登记了,在《一次性书面告知书》上有你需要补充的材料,请您在7天内补充齐全”。立案法官对前来申请立案、但材料不齐全的赵女士说道,赵女士表示:没想到材料没有带齐,法院还是收了我的案子,虽然没有正式立案,但完全可以理解,法官不但耐心解释,而且还给了告知书,“这个告知书的确方便,需要哪些材料一目了然,回到屋头对到起找,再来就不会拿漏了”。

武隆法院立案庭庭长周东表示,对于立案材料不齐全的当事人,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会立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所缺的材料内容,这样一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最多跑两趟法院,就可以顺利立案了,“跑断腿”的情况再也不会出现。

秩序井然   代表点赞

武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流量始终很多,“请稍等一下”、“请一个一个说”成为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说得最多的话。一些当事人坐在等待区的椅子上边看报刊边等候,另一些当事人对照着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的诉状样本在完善诉状。还有几名当事人来到诉讼引导台前,详细咨询案件立案注意事项。

“可以看出,法院为立案登记制作了大量而周详的准备工作。法院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真正让老百姓打官司更加容易了,这本身就是司法为民、便民的体现。”受邀前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观摩监督的人大代表王小江这样评价。

武隆法院院长段理华说,司法作为纠纷解决的最后途径,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因此法院的大门应始终向公众敞开,尽可能降低门槛、减少障碍。立案登记制将实质审查改为形式审查,既体现了当事人启动诉讼程序的主体地位,又能够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立案登记制实行后案件数量有所增加、人案矛盾进一步凸显的压力,她表示,一方面,武隆法院将不断完善和细化网上立案、上门立案、诉讼费减免、多元化诉讼解决纠纷、纠纷调解前移、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起点和契机,真正实现“审判理念更加为民、审判程序更加便民、审判结果更加护民”;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维护立案秩序,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大惩治力度,真正维护需要司法正义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武隆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