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人大工作巡礼·立法篇丨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规案19件

06.01.2020  19:40

2019年,共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全体会议10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法规案19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县单行条例28件。

其中,新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6件,修正地方性法规8件,废止地方性法规5件,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3件。

高质量立法

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探索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过去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高质量发展抓好高质量立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战略,为新形势下内陆开放型经济探索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针对《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认真做好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在广泛征求市级部门、中央在渝单位、自贸区“7+2”区域管理机构、部分企业负责人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法规草案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投资开放、促进贸易便利和管理体制、行政效能、诉调对接等规定。

尤其在探索陆上贸易新规则,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成渝城市群联动发展、中新互联互通发展等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安排,突出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这一核心。

此外,扎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关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等法规案的统一审议工作,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惠民立法

以民生需求为导向补短板促公平正义

在围绕民生和社会治理抓好惠民立法方面,过去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努力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修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过程中,重点对强化政府职责和业主自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小区车位车库对外出售、未入住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津贴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让业主共有的“钱袋子”更加安全,让物业管理的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更加凸显。

针对《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除修改完善特许经营规定、供气合同规定、经营服务质量、入户安全检查等制度外,还首次运用《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就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天然气设施修建维修承接问题,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开展专项论证评估,为法规案审议和修改提供了重要参考。

环保立法

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努力为生态“留白”、给自然“添绿”。

过去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抓好环保立法。积极落实市委关于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高水平规划、建设好广阳岛片区的要求,认真起草《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紧紧围绕打造“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的定位,以加强规划管理为主线,对广阳岛片区的规划范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政府职责、责任追究等作了全面的规定,既重点突出生态功能,又有效挖掘人文内涵,以立法推动保护好建设好长江上游面积最大的江心岛,让人们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

此外,有序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及时完成了节约能源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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