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验收组工作情况报告
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第十一验收组在李清组长的带领下,对巫溪县2016年减贫脱贫情况进行了验收。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全部检查验收工作,正在汇总形成验收报告,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验收基本情况
12月26日至30日,第十一验收组由市扶贫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李清带队,市扶贫办、大足区统计局、农委共抽调7人参加,对巫溪县脱贫攻坚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在巫溪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的全程监督下,检查组严格按照“听取县级汇报、当众拆封样本、进村座谈了解、入户调查核实、查看项目现场、查阅档案资料、汇总反馈意见”的工作流程,对市民调中心随机抽取的乌龙乡、通城镇、古路镇等10个乡镇20个村(其中8个贫困村,2个2015年脱贫销号村,10个非贫困村)共150户进行了逐一检查验收。初步结论:抽查的20个村150户贫困户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二、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验收组严格贯彻落实市级检查验收培训会议精神,抓好各项检查内容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检查验收工作。一是严格验收程序。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实施,检查组依据《2016年市级检查验收工作流程指南》专门制定了《抽查验收巫溪脱贫攻坚工作流程》。在培训结束后,李清组长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对人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强调了入户调查核实要准、查看项目现场要实、查阅档案资料要细、汇总反馈意见要全的要求。脱贫户名单的选取按照随机取点、等距抽样的方法在贫困户名单中确定调查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换调查对象时,必须报经抽查验收组组长审签同意。验收过程中,为提高工作效率,检查组6名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坚持吃住在乡镇,每天入户调查到深夜,采取看、查、听、问、考的方法逐一对150户抽查样本进行认真核查。29日下午,检查组又召开了汇总反馈情况会,分组汇报检查验收情况、基本评价、发现问题和建议。初步形成了一结论、一信息、一报告的检查验收成果。二是及时反馈问题。始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县里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对贫困群众提出的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及时向县领导提出销售建议,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贫困群众农产品流通销售问题。三是严格检查验收纪律。检查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检查工作纪律,汇报会上,李清组长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对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和土特产、减少层层陪同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验收组严守工作纪律,坚持独立开展工作,入户调查、产业项目核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均坚持到户到点进行核查。
第十一检查验收组